学字[2021]9号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补充我校辅导员队伍,拟在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中招聘2021年辅导员助理。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
2.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4.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恳踏实,形象良好;
5.在研究生或本科学习阶段,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7.熟悉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8.身心健康,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工作,能保证每周7-8个半天的工作时间,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等问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导员助理4-6名。
三、聘任期限
一年
四、工作职责
辅导员助理是在学生处的指导下,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要求,协助专职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是专职辅导员队伍的补充;其基本职责是,独立或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专项工作的推进、协助学工办主任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指导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工作待遇
辅导员助理享受以下工作待遇:
1.根据实际工作量发放,1500元/月,按月发放。不满半个月,减半发放。
2.中午提供午餐。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至9月30日(星期四);
(2)方式:应聘者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本人自主报名。报名时递交《4166am金沙信心之选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件1)。
报名材料请交至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学生处(综合楼111办公室),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联系人:申老师,电话:6655357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06973452@qq.com。
2.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对辅导员助理岗位的认识和行政能力;
(2)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等;
(3)试用:笔试、面试通过者,由学生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由学生处决定是否录用。
学生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