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3月21日下午,机关党委在综合楼108会议室召开支部书记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内容。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党委副书记凌亦青主持会议。
会上,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兼)袁昌兵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作重点发言。他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要坚持学以致用,将用好《条例》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要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执纪者标杆作用。
图书馆(档案馆)负责人周建军在重点发言中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总体考虑、主要框架内容、主要任务等方面分享了学习体会。他谈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始终着眼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始终着眼增强理论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始终着眼坚定人民立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着眼树立正确党史观,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要始终着眼把握历史规律,牢牢掌握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
凌亦青在总结发言中表示,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功能,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将《条例》要求落到实处。最后,凌亦青结合机关党委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与与会人员进行了积极交流。
(机关党委)